关于做好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2023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学期返校及课程学习定于2024年2月25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1、报到注册:本学期报到注册时间定于2024年2月25日,报到地点统一在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学院。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所在学院报告并出具相关证明,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备案。推迟报到时间不能超过一门课程学时的四分之一,否则将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2、学习形式:本次学习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的形式进行,从2024年2月26日开始正式授课,授课和考试原则上于2024年4月28日(含)前结束。结束时间也可因各学院的实际学习安排略有不同。
3、考试: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计划于2024年2月26日至3月10日进行。
4、课表查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将于2024年1月19日之后发布,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5、其他培养环节:以各学院安排为准,由学院自行通知。
二、教学要求
1、教学管理要求
(1)落实教学安排:请各学院务必在学生报到注册前落实课表、教师、课程教材等行课必备条件。各学院在课表发布前须将各班级课表与所交的计划进行仔细核对,如有问题要及时上报培养办。
(2)做好教学管理:严格对任课教师的教学纪律要求,严格对学生的学习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考勤规定。
(3)保障质量:请各学院做好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安排符合授课条件、认真负责的教师授课,并检查完善教学计划、大纲、教案、学生平时成绩等教学档案。
(4)检查与抽查:请各学院安排专人检查教学组织、教学纪律和学习纪律等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将安排年级班主任、研究生处工作人员抽查并对有关情况做通报。
2、学生管理要求
(1)请各学院重视学习期间的学生管理,安排专人做好相关工作,重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监督与教育。
(2)请各学院妥善协调安排好学生的住宿。对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做好登记并安排专人定期了解其安全状态。对学生可能发生的意外紧急情况,各学院要做好应急预案。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