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照顾或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申请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规定,符合教育部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可享受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照顾或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填写《加分申请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图片)于复试报到前向复试学院提交加分申请。
学院收到考生提交的申请及材料后,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考生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总分加分资格进行审查,经学校审核认定后,可享受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校研招办电话:028-85966365。
研究生处
2023年3月24日
- 附件【享受照顾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